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黑龙江省招考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不对外公布)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复试工作小组成员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根据缺额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等情况,安排二轮复试。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3月18日14.30时开始,包括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
第二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3月22日8.30时开始。
(二)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复试形式。线上复试(建钉钉面试群)。
3.复试内容。基本素质及能力、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及能力。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基本素质及能力30分、外语30分、专业40分。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术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4人、秘书2人。复试小组工作中秉承三个随机原则:一是复试小组考官成员随机分配,二是复试小组学生名单的抽取随机,三是面试前1小时随机进行学生与面试小组组合。
(二)提前3天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面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五)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接触。
(六)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秘书负责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复试结束后,及时统计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将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及所有原始记录材料、录音录像资料妥善留存。
(八)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九)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考生的遴选原则
(一)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
(二)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四)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五、考生复试操作规程
(一)接收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加入所在复试的钉钉群,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二)资格审查完毕后,负责教师通知复试时间、复试顺序、
复试工具和复试过程。提前添加负责老师的为钉钉好友。
(三)负责教师按照小组复试叫号顺序逐一安排考生进入考场,进行复试。首先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证,“人证统一”核查;其次,要求考生展示一下周围环境,查看有无外人,避免作弊;最后,开始复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四)复试结束后,负责教师通知考生退出考核平台,并邀请下一个考生进行复试。
六、其他事宜
1.录取工作按照《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每轮复试结束后,在经济管理学院官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序名单。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
七、本办法由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学府街99号
办公地点:经济管理学院401房间
联系方式:
学术研究生:邮箱:dqyuhuixian@126.com
复试考生复试的相应科目大纲见“2021年经济学、财务会计复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