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规章制度

1、MBA教育的宗旨是培养高素质的实务型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MBA研究生必须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不断提高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

2、被录取的MBA研究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认真办理各项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MBA教育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入学。未经请假(含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每学期开学时,MBA研究生须按时办理注册手续。本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必须在注册时予以登记。

4、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须事先请假。事假最长不得超过六周,病假最长不得超过八周。到期仍无法入学者,可申请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注册者,作旷课论,超过四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5、MBA研究生必须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时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6、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必须事先请假。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以内(含两天)由MBA中心副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由MBA中心主管领导批准。

7、MBA研究生每次出席教学活动都要签到。一学期中某门课程缺课超过1/3时,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此门课程必须重修。

8、MBA研究生要尊重教师劳动,上课认真听讲,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安排仔细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认真准备并积极参加案例教学,努力完成作业。

9、MBA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时,须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申请缓考,由任课教师、MBA教育中心主管领导、校研究生院审批。

10、MBA研究生必须遵守《东北石油大学MBA学员考试考场规则》。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必须重修,并通报批评。无故缺考者不得申请缓考,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11、MBA研究生如想提前答辩,须提前向MBA教育中心提出申请,报请学校研究生院,经审查同意后方可答辩。

12、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者,按东北石油大学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3、MBA研究生毕业后,应加强与母校的沟通和联系,按要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若遇工作调动,联系地址变化及受到表彰奖励等情况,请主动通知MBA教学管理中心。

14、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所有正式录取的MBA研究生。